重大疾病职工在治病期间被公司将低工资合理吗
  • 分类:行业动态
  • 发布时间: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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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到24个月的医疗期,其中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有病假期间的工资的,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病伤假期工资,但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