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公积金新规:异地可购房 上海加强贷款审核
- 分类:行业动态
- 发布时间: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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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三部委联合发文,10月8日起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日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购买本市或外省市住房提取公积金的申请审核方式和一系列操作细则。
该规定将于明天(12月1日)开始执行。新规有那些亮点、要点?小编带你来看:
【因交易每年可提一次】凡职工购买本市或外省市自住产权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
【确需多次提取的处理】如该住房确因职工自住需要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说明情况,市公积金中心应对职工购房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申请后最多20个工作日出结果】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提出的调查核实申请,市公积金中心统一向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核实。
向本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向外省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十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近期公积金新政新规一览
公积金贷款一直是想要买房的市民关心的热点,异地互贷也给购房者提供了更多选择。看看近期有哪些这方面的新规定——
9月底: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
9月底,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10月初:上海公积金可异地贷款买房
10月8日,据上海公积金官微披露,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将于10月8日施行。新政将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这就意味着,在上海工作并缴纳公积金,将可以到异地贷款买房了。
10月底:上海下调上年结转公积金存款利率
10月底,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根据央行降息通知,上海公积金存款利率发生一系列变动: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而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35%降至1.10%,公积金贷款利率尚未作出调整。
11月:明确异地购房贷款所需证明
11月20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公积金中心在全市17个业务网点均可接受职工因异地贷款、账户转移等原因申请办理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缴存使用证明的业务,如有需要可前往办理。